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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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2、登记日:2024 年 9 月 4 日
3、实际授予数量:100万股
4、实际授予人数:5人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序 姓名 职务 首次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上市公司总
号 股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马久金 核心员工 40 33.33% 0.18%
2 刘建秋 核心员工 10 8.33% 0.045%
3 李小龙 核心员工 10 8.33% 0.045%
4 管园园 财务总监 20 16.67% 0.09%
5 夏卫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 16.67% 0.09%
合计 100 83.33% 0.4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造成所致。
本次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明细如下表:
序 实际授予限 实际授予数量 实际授予数量
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占首次授予总 占授予后总股
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马久金 核心员工 40 40% 0.18%
2 刘建秋 核心员工 10 10% 0.045%
3 李小龙 核心员工 10 10% 0.045%
4 管园园 财务总监 20 20% 0.09%
5 夏卫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 20% 0.09%
合计 100 100% 0.45%
上述名单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40%
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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