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高柏特、谢肖琳、陈龙全、姚国进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
5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事项,董事夏卫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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