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8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肖桂香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廖琼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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