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839085 证券简称:广东威林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邱永红共同出资设 立“惠州市爱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注册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确廷路 2 号威林工业区 1 号
楼第八层”。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49%。
参股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根据 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显示,公司 2023 年资产总额为
57,669.44 万元,净资产为 16,351.81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98.00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均未达到 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条件,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单笔或连续 12 个
月内就同一项目累计投资交易涉及的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10%(含 10%)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98.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0.17%,未达到 10%,由公司
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不达董 事会审议标准,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 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基于双方的技术优势,双方决定合作研发及销售充电柜、换电柜、电动摩 托车整车配件等。通过本次合作,拓宽威林公司的产品种类,开拓新的市场。(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邱永红
住所:湖北省浠水县竹瓦镇龙山村三组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爱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确廷路 2 号威林工业区 1 号楼第八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单位:元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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