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73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6 号)。
公司公开发行 20,333,334 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62,666,672.00 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 11,660,000.00 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 151,006,672.00 元,认购资金于 2024 年 8 月 4 日全部缴
齐,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2-0002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用途等情形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性。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开立账户,认定此三个账户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三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 用途 使用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 年产3 万吨健康产品
限公司武汉分行 9550880000000022888 包装材料智能工厂 使用中
二期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717900016910818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限公司宜昌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1501012901123509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限公司宜昌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
账户 管理 、降低 管理成本,公 司将 招商 银 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宜 昌分 行
(717900016910818)余额 413.92 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8111501012901123509)余额 202.86 元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并在转出后注销上述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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