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0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0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贺雪琴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罗某某 董监高亲属 公司董事长配偶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内幕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1 月 14 日,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董事长贺雪琴先生告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160 号,因贺雪琴内幕交易“龙蟠科技”及贺雪琴、罗某某共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没收贺雪琴违法所得 452,975.85 元,并处以 1,358,927.55 元罚款。
二、对贺雪琴、罗某某的共同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6,069,164.44 元,其
中由贺雪琴承担 3,034,582.22 元、罗某某承担 3,034,582.22 元;处以 18,207,493.32
元的罚款,其中由贺雪琴承担 9,103,746.66 元、罗某某承担 9,103,746.66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主体并非本公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0 号。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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