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公告编号:2024-095
证券代码:835015 证券简称:川机器人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四川天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岳志斌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自本次发行首次公告定向发行说明书之日起至本次
承诺期限
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一年止
鉴于公司计划定向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承诺事项的内容
行”),公司股东岳志斌、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出于对川机器人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签署《股
票自愿限售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本次发行首次公告定向发行说明书之日起至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一年止(以下简称“自
愿限售期”),本单位及子公司(含本单位所管理基金
及本单位子公司所管理基金,以下简称“本单位”)/
本人(含与本人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以下简称“本人”)
将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或新获得的全部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认购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票自本次发
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自愿限售一年。
2.本单位/本人在本次发行首次公告定向发行说
明书之日前持有的股票自本次发行首次公告定向发
行说明书之日起自愿限售至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
之日起一年。
3.本单位/本人自本次发行首次公告定向发行说
明书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一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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