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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7 16:35:13 股吧网页版
天波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需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师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充分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结果的报告。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电话会议等非现场会议方式。

除《公司章程》或本细则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子签署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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