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枝铭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5,91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 1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新增不超过 2,386,5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6)发行对象: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 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元) (万元)
1 总部运营及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 15,346.85 15,346.85
2 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7,394.32 7,394.32
合 计 22,741.17 22,741.17
若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 金需要,则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北交所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则募 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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