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19:36:10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对外投资(新设航运科技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184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新设航运科技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航运科技公司的议案》, 决定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航运科技公司)。

新设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 300 万人民币,由国航远洋 100%控股。

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暂定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济,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外派下述人员担任该公司董监高:

执行董事:王鹏

监事:张庆胜

经理:傅兰耀

财务负责人:曹翔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航运科技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本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以最终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远(上海)航运科技有限公司(拟命名,以最终注册名字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济,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单位:元)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额 股比例

国航远洋 3,000,000 现金 认缴 100%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的出资方式出资。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需要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新设公司有助集中集团的航运科技属性,顺应航运行业的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航运科技服务需求,巩固及提升公司在航运市场的领先地位,推动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设公司立足于为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