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4-062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3、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及《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5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4、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5、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向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1.6320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5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801.6320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1.632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北交所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5),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实际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2.602 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共计 1,983,680 份股票期权。
根据《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超过 12 个月,公司未确定 1,983,680 份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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