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
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平台和方式包括:
(一) 公司官网和企业微信公众号;
(二) 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四) 公告;
(五) 股东大会;
(六) 投资者说明会;
(七) 路演和反路演;
(八) 投资者和券商调研;
(九) 券商大会;
(十) 宣传资料;
(十一) 媒体采访;
(十二) 其它合法有效的渠道、平台和方式。
第六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和指定媒体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司官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邮件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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