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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7:16:31 股吧网页版
三旺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

鉴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20.01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262,191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66,478 股。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董事长熊伟先生、董事吴健先生、董事袁自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鉴于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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