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7:19:31 股吧网页版
慧智微: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可
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可行权的52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可行权的52名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中不存在独立董事,监事。

四、可行权的52名激励对象中,5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均达到B(含B)以上,该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评达标;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为C,此激励对象在该行权期内,可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70%。以上皆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52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 公 司《 202 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 次 行权安排( 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 、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综 上 ,监 事 会同意公司为第一期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