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普源精电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普源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源”)和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普源”)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00,6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4.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83.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206,445.5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793,538.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苏
港会验字【2023】00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总额 投入额 总额 拟投入额
马来西亚生产 18,500.54 18,000.00 11,436.54 10,936.00
基地项目
西安研发中心 13,989.09 11,000.00 13,989.09 11,000.00
建设项目
马来西亚研发 - - 7,064.00 7,064.00
中心项目
合计 32,489.63 29,000.00 32,489.63 29,000.0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
品。
(四)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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