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16:10:35 股吧网页版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10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85,123,416 股,新增股份 7,098,837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本为 192,222,253 股。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66,377 股,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94,388,630 股。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终止本激励计划,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8.46 万股。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年 10 月 29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84,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284,600 元。综上,公司股份总数
由 194,388,630 股变更为 194,104,03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94,388,630 元
减少为 194,104,03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123,416 元。 194,104,03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85,123,416 股,均为普通股。 194,104,03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