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 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2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 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
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 38.13 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44)。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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