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暂无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郁发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
股份提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25,由董事长郁发新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24,由董事长郁发新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8.1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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