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2
第八章 党建 ......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4
第三节 内部审计 ......38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8
第一节 通知 ......38
第二节 公告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7998066372。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fei Jingso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
邮政编码:23001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84.681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创新,做具有核心技术的智能搬运及制造行业的领军旗。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自动化装备、
大型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物流分拣系统、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安
装及技术服务;控制系统软件、光电技术及产品、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研
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机械设备设计、加工、销售、安装;自动化系统维
护、咨询、销售、安装;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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