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7 17:15:03 股吧网页版
新点软件:新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5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4,368,05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4,368,05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因 2024 年 11 月 17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5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公司总股
本为 33,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84.9310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15.0690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
量 8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74,368,05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54%,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11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东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企业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二)股东陈俊荣、席益华、何永龙(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高管)
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