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313.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2,172.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140.8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的投资项目具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1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 20,617.79 20,617.79
与产业化项目
2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8,531.56 8,531.56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20,019.66 20,019.66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8,169.01 58,169.01
三、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其他账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部分日常办公费用、水电费、员工差旅报销款等日常办公支出,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支付的情况,可操作性较差。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材料及外协加工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原材料、设备和服务等不适宜单独采购,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境外采购,一般会以外币与境外供应商进行结算,需通过付汇业务将款项付出,并且在采购过程中还会发生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金支出,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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