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 6 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9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5,912,6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5,912,6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8.561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8.56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普通股 415,822,023 99.9782 63,119 0.0151 27,545 0.006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璇、于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