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15:34:13 股吧网页版
光峰科技:投资者互动记录(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互动记录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范围内与投
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交流,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今(静默期外)公司累计进
行近 10 场路演,接待投资机构包括博时基金、融通基金、申万菱信、国信证券
等 10 家机构,以及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今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累计约 80 次。

与此同时,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
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 年第
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问题进行交流。

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具体如下:

1、公司第三季度的收入结构拆分?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 1-9 月,公司实现收入17.20亿,同比增
长 4.18%;其中,第三季度实现收入 6.38 亿元,同比增长 10.53%。从收入结构
来看,第三季度公司车载业务收入约 2.17 亿,收入占比约为 34%;传统 TO B
业务及其他业务整体收入 50%左右;TO C 业务收入占比逐步降低。从收入结构的变化来看,公司正加速向车载业务扩张。

车载业务作为公司 2024 年新的收入增长来源,前三季度累计贡献 4.58 亿元
收入。根据 AITO 汽车官方公众号于 10 月 10 日发布的信息,问界 M9 累计大定
已突破15万辆,成为 50万以上车型销量冠军,公司配合定点车型问界M9交付节奏,积极交付车规级投影巨幕产品。2024 年开年以来,光峰科技与华为智选合作伙伴赛力斯、北京汽车等车企进行了紧密、高频次的技术端及商务端交流,不仅对赛力斯问界主流车型改款、北汽享界主流车型改款等车载光学项目进行深入对接,还对下一代技术方案包含投影巨幕、智慧车灯等进行了样品展示及细致探讨,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积极反馈;此外还与长城汽车、现代汽车等多家国内外知名车企开展技术接洽,为后续定点的推广及车载业务全球化夯实基础。

2、车载业务今年内拿到了三个新定点,后续定点如何展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车载业务产品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及车型条件,为车企进行定点开发,定点流程普遍耗时较长、审批手续复杂,且时间周期长短不一,获得定点的具体节奏由车企客户把控。

公司今年以来已获得赛力斯集团第二次定点、北汽新能源第二次定点,以及某主机厂新车型定点,基于此前公司持续对接了海内外车企,广泛宣传公司产品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后续还有部分预定点项目正在推进,敬请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披露。

3、可否简单介绍下公司 AR 显示模组小批量出货的情况?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此前公布了自研的全球首个PPI破万AR光学模组,可用于 AR 眼镜,能够解决行业对轻量化可适应日常佩戴的痛点,满足室内室外多适用场景的亮度需求。当前,AR 产业整体仍处于探索的初期阶段,公司初步向 A 股上市公司华勤技术、港股上市公司舜宇光学集团等 AR 产业链上下游公司提供过小批量的模组样机,用于项目预研及产品预研发。AR 显示是公司中长期探索方向之一,敬请关注后续进展。感谢您的关注!

4、请问峰米前三季度的业绩表现如何以及后续有什么规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基于此前公司对峰米科技的业务和管理进行了双重梳理,对人员和 SKU进行了优化,2024 年峰米科技已成功实现大幅减亏。前三季度,峰米科技净利润亏损进一步减少。未来,峰米科技将继续落实减亏目标,同时积极寻求海内外业务发展的机会,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感谢您的关注!

5、目前公司共获得几个定点项目,客户和分别对应的产品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目前,公司共获得 9 份开发定点通知书。
按时间顺序如下:①为比亚迪供应座舱显示产品;②为奔驰 smart 精灵#5 供应激光投影灯产品,已量产;③为赛力斯问界 M9 供应座舱显示产品,已量产;④为比亚迪供应车灯模组产品;⑤为北汽新能源享界 S9 纯电版供应智能座舱产品,已量产;⑥为华域视觉供应 AR-HUD 的 PGU;⑦为赛力斯供应座舱显示产
品;⑧为北汽新能源供应智能座舱产品;⑨为某主机厂提供智能座舱显示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6、三季报显示技术研发费用同比下降是什么原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