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部分制度,具体 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增
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5 舆情管理制度 新增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及本次新增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
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
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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