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6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一、推荐结论 ...... 7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 7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7
四、关于发行人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 18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9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27
七、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3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石军先生:现任东方证券产业投行总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为杭州热电、华纬科技等 IPO 项目,新野纺织、连云港、鼎立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连云港公司债券项目,众合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
刘广福先生:现任东方证券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法兰泰克 IPO、东方电热非公开发行、上海新阳非公开发行、多伦科技可转债、复星医药非公开发行、星源材质可转债、非公开发行等。
(二)项目协办人
李昕先生:现任东方证券产业投行总部高级经理。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为闵义峰和范扬帆。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ZhenhuaAuto Parts Co., Ltd.
股票简称 无锡振华
股票代码 605319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8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钱犇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48.2183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 0510-85592399
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
营业范围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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