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6
目 录
一、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第 1—22 页
二、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第 22—130 页
三、关于其他问题 ......第 130—143 页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13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 1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2,000 万元,其中,用于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42,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12.78%。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建筑单价、设备购置数量、重点设备购置单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对公司未来业绩及产品结构的具体影响,以及募投项目转固后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建筑单价、设备购置数量、重点设备购置单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实施地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冲压、焊接及检测设备,提升公司在京津冀区域的配套能力。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投资比例(%)
一 建设投资 63,161.00 97.42
1 工程费用 55,219.00 85.17
1.1 建筑工程费 19,239.00 29.67
1.2 设备购置费 35,980.00 55.5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02.00 9.41
3 预备费 1,840.00 2.84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673.00 2.58
三 合计 64,834.00 100.00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共计 19,239.00 万元,主要建筑场地为生产厂房及办公辅房,建设面积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场地需求确定,建设单价主要系根据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当地市场公允价格综合确定。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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