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间,ST百利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王海荣立案。同日,ST百利及王海荣等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查明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湖南证监局指出,经查,ST百利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ST百利资金、ST百利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ST百利怠于追偿大额债务。
首先,王海荣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累计占用ST百利的非经营性资金约为1.92亿元,余额约为1.32亿元(不含利息)。
其次,ST百利于5月17日新增一起合同纠纷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8008.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1%,但是在6月20日才公告。
最后,湖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ST百利对承包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所形成的大额应收账款及相应业绩补偿款,怠于进行债务追偿,追偿进度严重滞后。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百利、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ST百利,王海荣,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良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且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被叠加实施“ST”
湖南证监局表示,针对ST百利被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将视后续占用资金归还情况采取进一步举措。
10月9日,ST百利公告称,公司当前遭遇的风险包含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风险、非标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风险等。
其中,王海荣对ST百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ST百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王海荣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
ST百利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查询可见,ST百利自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是2023年度财报、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