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地香江”)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0.76 元/股,已触发“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城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城地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有的“城地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8.28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请投资者务必关注到相关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 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城
地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初始转股价
格为 29.21 元/股。公司可转债发行期间,因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触发下修转股价格条件,对初始转股价格进行了向下修正,当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 8.28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0.7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城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决定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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