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7 18:24:01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部分董事以线上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同意行使“城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城地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城地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核心主业已全面转向算力基础设施业务,为更好的发挥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与上市公司的协同与互补,更好的推进公司未来战略部署,公司拟更换现任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经公司股东推荐,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吴凤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决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公司董事张群女士将辞去董事职位,但仍在公司任职。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及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核心主业已全面转向算力基础设施业务,为更好的发挥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与上市公司的协同与互补,更好的推进公司未来战略部署,公司将增设部分高管职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公司现任董事王志远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裁,聘任吴凤林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陈俊先生任公司副总裁,原公司副总裁张群女士将不再担任副总裁职位,但仍在公司任职。

3.01 经总裁提名,聘任王志远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裁,全面主持子公司香江科技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 经总裁提名,聘任吴凤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子公司香江科技财务及投融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 经总裁提名,聘任陈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香江科技云动力事业部的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及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本次公司更换董事的事项,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