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城地香江本次提前赎回“城地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1,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
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
码“11359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
行的“城地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9.21 元/
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8.28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城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地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29.21 元/股调整为 24.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53)。
(2)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20)。
(3)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利益,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
董事会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67)。
(4)基于与前次下修转股价格的相同考虑,董事会提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董事会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8.2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80)。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