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均
含本数)。
●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0.90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或尚无明确的减持
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使用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根据《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当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变动时,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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