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ST 天创 公告编号:临 2024-145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
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的要求,公司开展了各项整改工作,并于 6 月 27 日向广东证监局报送并公告了《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4 年
6 月 27 日后,公司持续对 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和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的事
项进行整改,并于 9 月 23 日向广东证监局报送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内部控
制和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进展报告》(公告编号:2024-133)。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等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 2022 年累计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74.59 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1525.2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4.18%。你公司 2022 年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情形
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消除违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 6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李林、倪兼明、杨璐:
经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天创时尚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九颂)与自然人吴某某、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美妆科
技)实际控制人、深圳快美妆传播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签订协议,约定深圳九
颂以 4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 8.8712%的股权。而吴某某持有的快
美妆科技股权于 2022 年 6 月以 1320 万元价格受让于平潭尚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尚见),吴某某与平潭尚见之间的上述交易无商业实质。在深圳九颂向吴某某购买快美妆科技股权时,平潭尚见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上述交易穿透后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是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相关情况。天创时尚 2022 年累计收到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 1674.59 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525.2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4.18%。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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