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配合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设立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事宜。上述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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