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投资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目前该投资项目的审批、建设等均尚未开展,公司将审慎研究决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35,790.78 万元。该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尚源智能 51%股权事项。2024 年 10 月 29 日,
公司与尚源智能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1.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对于媒体及股吧传言公司有“华为鸿蒙”概念进行了澄清。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就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说明。
2.公司收购尚源智能 51%股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35,790.78 万元。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整合风险、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披露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及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股权收购事项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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