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8 19:04:02 股吧网页版
美凯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4-07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1月4日发出通知和会
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4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可支配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博”或“项目公司 1”)以及烟台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红星”或“项目公司 2”)将其分别持有的北京至尊 MALL 物业资产及烟台红星美凯龙建材生活商场共同作为底层资产,由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或“受托人”)作为受托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支持计划”或“支持计划”),公司认购次级受益凭证,并同时作为运营支持机构,在本次支持计划存续期间承担各项目公司的运营支出。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本次支持计划设立日起每届满三年之日前收到受托人发送的《回售通知》的,本公司承诺自行或指定本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根据《回售通知》的要求对所涉本次支持计划优先级受益凭证进行回售。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在发生约定的差额支付启动事件的情况下对本次支持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支持计划费用、计划税费、支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计划优先级受益凭证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或本金等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发生约定的担保义务启动事件的情况下对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为原始权益人提供回售流动性支持。

本次支持计划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期限不超过 18 年,募集
资金计划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底层资产存量负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本次支持计划成立后,优先级受益凭证可以在上海保险交易所进行转让。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支持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该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郑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红星”)已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和34,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适用于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郑州红星已将其所持有的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号1号卖场号楼-1层01号至6层01号(房地产权证编号分别为: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54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508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31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44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24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26号、郑房权证字第1301203425号)的物业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以上述物业在经营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现因融资方案调整,同意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