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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6:14:54 股吧网页版
新华保险:新华保险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A 股证券代码:601336 A 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公告编号:2024-046

H 股证券代码: 01336 H 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21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龚兴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1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第 2 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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