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7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0 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 H 股股份 7,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2.73 港元/股,最低价为 2.67 港元/股,成交总额 21,203,760.00 港元
(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835,4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9%。其中,回购 A 股数量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141,324,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
港元/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8,579,640.0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 60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和H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H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高于 8 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或至
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
的《广汽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
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 年 10 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 H 股股份 7,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2.73 港元/股,最低价为 2.67 港元/股,成交总额 21,203,760.00 港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835,4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9%。其中,回购 A 股数量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141,324,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
港元/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8,579,640.0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回购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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