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2 00:21:50 股吧网页版
数据资产“入表”阵营再添“新丁” 18家上市公司相关数据首次亮相
来源:证券日报


  随着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元年大幕正式拉开。一时间,市场各方对公司数据资产“入表”的关注持续攀升。在三季报中,哪些公司加入到数据资产“入表”的行列之中?它们的加入又给市场带来怎样的新变化?

  据Wind数据统计(全文数据来源),2024年三季报中,披露数据资源相关数据的上市公司合计有49家,涉及金额总计达9.33亿元。其中,广州港、韵达股份、南钢股份等18家公司均为首次公开披露相关数据,涉及金额总计为0.72亿元。进一步整理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占据此次“入列”公司总数的逾六成;同时,企业所属行业特征逐渐显现,新兴产业占据“半壁江山”。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共同主席于佳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通过数据资产“入表”能够更直观地展示数据资产规模和利用效率,从而影响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增长潜力的预期。特别是对于依赖数据驱动的行业,如科技、互联网等,其数据资产的规模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业务模式和市场竞争力。因此,越来越多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加入到数据资产“入表”的阵营中。

  49家公司

  三季报数据资产“入表”

  2024年伊始,《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自此,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大幕拉开:2024年一季度18家公司抢尝“头啖汤”,成为首批披露数据资源相关情况的企业;2024年半年报披露相关数据公司的43家中27家为首次披露;2024年三季报披露相关数据的49家中18家为首次披露。

  具体来看,三季报首次披露的18家公司中,1家公司将数据资源列入“存货”项下(104.76万元)、7家公司将数据资源列入“开发支出”项下(2232.94万元)、12家公司将数据资源列入“无形资产”项下(4884.80万元),合计披露数据资源金额达7222.50万元。其中,南钢股份和华大基因2家公司将数据资源信息同时计入“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项下。

  进一步整理新“入列”的公司信息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引领作用突出。上述18家公司中,11家公司属性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占比达61.11%。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入到数据资产“入表”阵营当中,将鼓励其他企业积极跟进,进而促进数据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数据透明度。

  从行业来看,新增公司的所属行业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数据显示,上述18家公司中,来自“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公司分别有6家和3家。

  在陈晓华看来,数据资产“入表”企业集中在新兴产业,主要原因是这些行业对数据分析及应用的依赖性强,且数据资源丰富。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多传统行业或将逐步认识到数据资产的重要性,进而加入数据资产“入表”行列。

  数据资产“入表”

  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步入数据资产“入表”阵营,企业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创新活力得以激发,同时也将推动国家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具体来看,对于企业而言,数据资产的正式披露将使市场更加透明,企业的数据资产规模和质量将成为衡量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于佳宁表示:“随着数据资产成为核心竞争力的象征,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将可能通过数据驱动的决策和创新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而数据资产薄弱的企业则可能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此外,从宏观层面看,数据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数据资产的标准化评估和入表,有助于形成一个更透明、更可信的数据市场,使数据这一关键资源更好地融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陈晓华表示,这一趋势有助于国家更精准地掌握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为政府制定数字经济政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整体竞争力。

  展望未来,于佳宁表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未来趋势将更加深入,并将在多个层面影响企业的运营和市场表现。随着监管环境的日益成熟和相关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企业将在财务报表中更规范地纳入数据资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