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8
证券简称:太平洋 证券代码:601099
债券简称:14太证债 债券代码:12236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太平洋证券”)对外公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信达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信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信达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 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2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4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5
第十章 其他事项......16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预案分别于2014年8月30日、2014年9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4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出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686号),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事项无异议。
2015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太证债(122363)。
3、发行主体: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发行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单一期限品种。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2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及起息日为2015年3月9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2016年至2018年间每年的3月9日为上一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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