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4-
065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华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同时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公司将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2025 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以同意 3 票,回避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何龙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2024 年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 年度 1-10 月实 全年预 实际发生金
核定金额 际发生额 计发生 额差异较大
额 的原因
根 据 实 际 业
向关联人销售产 长虹控股集团及 72,493 26,147 34,171 务需求等,关
品、商品 其子公司 联 交 易 规 模
下降
根 据 实 际 业
向关联人提供劳 长虹控股集团及 10,519 1,949 4,664 务需求等,关
务 其子公司 联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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