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2 16:19:50 股吧网页版
两家大券商,同日被罚!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接央行罚单分别处罚395万元、349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晨曦

  事关反洗钱工作,又有券商收到罚单!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两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4年第152期、153期),涉及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两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其中,海通证券被处罚395万元,申万宏源证券被处罚349万元,处罚日期均为2024年10月23日。

  违法事由方面,两家券商均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等问题。

  来看详情——

涉三项违法行为

海通证券被处罚395万元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上海银罚字〔2024〕12号、13号、14号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显示,海通证券涉及三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三是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

  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海通证券处以395万元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限5年。

  此外,时任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某钱对上述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7万元罚款;时任海通证券合规总监王某业对其中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5.25万元罚款。

  此前,海通证券在2024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始终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针对公司各业务条线面临的不同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通过培训和宣传促进洗钱风险管理文化传导,营造良好的洗钱风险管理文化氛围,积极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的并购重组仍在推进中。10月10日复牌后,海通证券股价节节走高,近期有所回调。截至11月1日收盘,海通证券A股股价为11.47元/股,总市值为1498.46亿元。

  业绩方面,海通证券2024年三季报出现业绩“变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8.99亿元,同比下降42.86%;归母净利润亏损6.59亿元,同比下降115.12%。其中,第三季度海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0.34亿元,同比下降28.03%;归母净利润亏损16.13亿元,同比下降403.05%。

申万宏源证券被罚349万元

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遭罚

  与海通证券情况类似,此次申万宏源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罚,同样涉及三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申万宏源证券处以罚款349万元。同时,时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某清被罚款2万元,时任申万宏源证券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合规总监毛某平被罚款6万元。上述行政处罚日期均为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5年。

  申万宏源证券同样为沪上老牌券商。截至11月1日收盘,申万宏源A股股价为5.29元/股,总市值为1324.61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申万宏源实现营业收入174.56亿元,同比增长7.21%;实现归母净利润38.5亿元,同比下降11.44%。

事关反洗钱工作

多家券商接罚单

  近年来,伴随国家对金融犯罪的高度重视与监管力度的加大,反洗钱和内控管理的需求愈发迫切。除了银行业外,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也受到格外关注。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河证券处罚159万元,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项问题。两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处罚3.5万元。

  此外,2023年亦有多家券商遭遇央行及分支机构处罚,包括华泰证券、甬兴证券、中航证券、中信证券、东北证券等;相关违规事项亦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今年10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启动证券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调研工作,旨在全面了解证券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水平,提升反洗钱履职水平。调研内容涵盖“外部威胁”“固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及“自评估情况”四大板块,评估的时间范围限定在2023年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