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
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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