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3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
“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
“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
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1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
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上市公司及芜湖福马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上市公司、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一、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上市公司及芜湖福马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
卢律师、夏律师;联系电话:0555-8323026、0555-8323005、15955539930、13955589925;联系邮箱:hmkjglr_zqsb@163.com;联系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
区梅山路 1000 号集团办公楼 3 楼 305 室)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
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上市公司及芜湖福马预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阶段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如预重整期间债权人债权申报金额发生变化的,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金额,债权人可以在原债权申报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申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债权人无须前往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
或 邮 寄 申 报 材 料 。 债 权 人 可 通 过 债 权 申 报 网 站 ( 网
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78337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上市公司及芜湖福马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上市公司、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及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网络会议事宜。
三、风险提示
1.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芜湖福马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上述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上述子公司的控制权。
2.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