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8 19:09:53 股吧网页版
远达环保: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代码:600292 股票简称:远达环保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部分数据尚未经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审计、评估机构评估,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在本次重组相关各项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或“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并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预案及摘要的内容和与本预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组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届时在远达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远达环保董事会,由远达环保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远达环保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远达环保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目 录

公司声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