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卓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卓朗科技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卓朗科技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584 号),具体内容如下: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4〕147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99,474.28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74.69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6.31%。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5 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5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每 5 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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