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被罚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1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ST锦港(600190)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遭到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包括:对锦州港处以800万元罚款,警告并要求其改正;对时任董事长徐健和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及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鲍晨钦、李挺、宁鸿鹏和曹成则分别处以20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调查显示,锦州港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达21.2亿元,2019年为39.47亿元,2020年为24.82亿元,2021年为7511万元。时任高管徐健和刘辉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
此次处罚不仅反映了锦州港及相关责任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也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关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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