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6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
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先生取保候审,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 日起算。
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鸿鹏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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