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 600063 股票简称: 皖维高新 编号: 临 2024-03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因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皖维高
新”) 全资子公司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 或
“标的公司”) 未实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约定的截止 2023 年度累计承诺业绩, 补偿义务人安
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皖维集团”)、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元创投”)、 王必昌、 鲁汉明、 沈雅娟、 佟春涛、 林
仁楼、 姚贤萍、 张宏芬、 方航、 谢冬明、 胡良快、 谢贤虎、 伊新华需要对公司
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回购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 52,290,137 股( 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2.42%, 并予以注销。
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王必昌、 鲁汉明、 沈雅娟、 佟春涛、 林仁楼、 姚贤萍、 张宏芬、 方
航、 谢冬明、 胡良快、 谢贤虎、 伊新华合计持有的 52,290,137 股业绩补偿股份
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156,908,366 股 变 更 为
2,104,618,229 股, 注册资本由 2,156,908,366 元人民币变更为 2,104,618,229 元人
民币。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 一) 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 九届二次监事会, 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
补偿股份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业绩补偿及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宜的
议案》 。 2024 年 5 月 16 日, 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
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自公告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
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 二) 回购方案内容
1、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 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人和补偿义务人为皖维集团、 安元创投、 王必昌、 鲁
汉明、 沈雅娟、 佟春涛、 林仁楼、 姚贤萍、 张宏芬、 方航、 谢冬明、 胡良快、
谢贤虎、 伊新华, 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即
为 2022 年、 2023 年及 2024 年。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净利润系根据安徽中联国信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22) 第 108 号《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而涉及的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 即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 确定的。
业绩补偿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 若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转让方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承诺期内各年度末,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 就
业绩承诺资产各年度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
见, 业绩承诺资产各会计年度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将根据当年专项审核意见确
定。 公司将在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业绩承诺资产当年度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与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 以下简称“ 《业绩补偿协议》 ” ) 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 ” ) 的约定, 本次重组中, 标的公司 2022-2024 年度承诺净利润情况如
下:
单位: 万元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承诺净利润 4,6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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