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5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拟分别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以及中远
海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分别受托管理:
1.中远海运集团持有的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
2.上海中远海运持有的仓储物流资产,即包括上海亿升海运仓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亿升仓储”)、上海中远海运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仓储”)、
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码头”)(以下合称“本次托
管”、“本次交易”)。
托管期限均为 3 年。
大连投资的托管费为人民币 800 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亿升仓储、海
运仓储以及福建码头的托管费合计为人民币 260 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
上述股权托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远海运集团,上海中远海运为中远海运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远海运集团以及上海中远
海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
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的交
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相关交易的累计次数为零,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通过上市公司平台集中管理优质资源,加快推进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公司拟分别与中远海运集团、上海中远海运分别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中远海运集团持有的大连投资,上海中远海运持有的亿升仓储、海运仓储、福建码头,托管期限均为 3 年,大连投资的托管费为人民币 800 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亿升仓储、海运仓储以及福建码头的托管费合计为人民币 260 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本次托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托管费用系上市公司按照覆盖受托管理经营委托标的经营职责所必要发生的管理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加成,并经委托方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二〇二四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整合控股股东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二四年
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控股股东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王威先生、王松文女士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委托方的基本信息
(一)中远海运集团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敏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中远海运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10%。
3. 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的说明
中远海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156,350,79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5.20%。
中远海运集团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彼此独立。
4. 中远海运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中远海运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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