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当事人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交易对手方可能存在采购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逾期交货、逾期退换货、交货量不足、产品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并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诚”或“卖方”)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勘测”或“买方”)、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瑞风”或“业主”)签署了《察北管理区(300M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EPC 储能成套设备(标包一)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1,400 万元(含税)。
(三)合同标的
1、合同设备
(1)卖方提供合同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提供技术资料(包括工厂图),附件清单中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专用工器具提供,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功能实现等工作。
(2)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质量保证”相关内容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
2、技术和设计
(1)卖方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的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工艺技术资料中所包含的专利技术资料、专有技术资料、工艺包资料),卖方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负责。
(2)卖方对本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3、服务
(1)卖方应负责本合同设备交货至买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以前的运输和保险,使合同设备的交货批次和进度符合买方的要求。
(2)卖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二年以上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在项目现场提供技术培训。
(3)卖方应对储能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有义务向业主和买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
(4)卖方须完成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 240 小时试运行前提交买方设备操
作维修手册和生产运营规范,暂定纸质版 8 份,电子版 1 份。
上述合同属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已超过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一
公司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0718C
法定代表人:时雷鸣
注册资本:257,463.2376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 22 号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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